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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四方(603395) - 红四方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3 人,分别为马友华先生、夏旭东先生、魏朱宝先生。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4年度独立性 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独立董事 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 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 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马友华先生、夏旭东先生、魏朱宝先生的任职经历以 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及专门委员 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公司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及其附 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关于独立董事 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