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起重(002523)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株洲天桥起重机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独立董事杨艳、易宏举、谭永东、周奇才提供的《2024 年 度独立性自查报告》(后附),就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4 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 本人(杨艳)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起任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