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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达(603803)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RAISECOMRAISECOM(SH:603803)2025-04-25 14:40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瑞斯康 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 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 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 30%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