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达(603803) - 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4月修订)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 资和对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 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 的行为,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 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直接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办法所称"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 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