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达(603803) -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关联交易,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 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下简称 "《关联交易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对于必需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以规范; (四)在必需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执行《公司章程》规 定的回避表决制度; (五) 处理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得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应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