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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达(60380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RAISECOMRAISECOM(SH:603803)2025-04-25 14:40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 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的工作。召集人由董事长或董事会在独立董事委员中提名,由全体委员的二分 之一以上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