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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达(60380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RAISECOMRAISECOM(SH:603803)2025-04-25 14:40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 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 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由董事长或董事会在独立董事委员中提名,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 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