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002470)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持 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我 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 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 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