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动力(300157)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由 于内部控制制度失控而使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令 其失真的情况。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 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指引》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结合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锦动力")内部控制制度 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2024年12月31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的内部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