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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股份(300004)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4月)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司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通过累积投票 制选举董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投票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 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股东会的股 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 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应分开进行,均采用累积投票制 选举。具体操作如下: 第五条 股东会仅选举一名董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第六条 在同一次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 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七条 在选举董事的股东会上,董事会秘书应向股东解释累积投票制度的 具体内容和投票规则,并告知该次董事选举中每股拥有的投票权。 3 出席会议股东投票时,投票股东必须在一张选票上注明其所选举的所有董 事, 并在其选举的每位董事后标注其使用的投票权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