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牌珠宝(002574)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要求,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吕岩女士、林明波先生、潘志坚先生以及离任独立董事章 勇坚先生(2024 年 9 月 13 日届满)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吕岩女士、林明波先生、潘志坚先生以及章勇坚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 署的相关独立性自查报告,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综上,公司所有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在任职期间不存在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