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夫股份(002427)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变更会计政策,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 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 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根据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