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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夫股份(00242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情 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 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3年10月,注册地址北京市 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首席合伙人为黄锦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73】 人, 注册会计师【449】人; 注册会计师中,超过【1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