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欣新材(600076)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的有关规定,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在任独立董事张学安、王海燕、冯凯燕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 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在任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 资格。在任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 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 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 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综上,公司在任 独立董事张学安、王海燕、冯凯燕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