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象新材: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终止实施暨注销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终止实施暨注销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 308 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 11/12 层 电话:571-89838088 传真:571-89838099 邮编:310020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董事会会议文件、监事会会议文件、独立 董事独立意见以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终止实施暨注销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上锦杭【2024】法意字第 41223 号 致: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本所")接受浙江海象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