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泰医学(300869)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 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 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以自有资产为自身债务提供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不属于上述 对外担保,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控股子 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 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