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泰医学(30086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 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会委员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委员会暂停行 使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事程序,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并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 表董事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