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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泰医学(300869) - 《独立董事制度》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令第 220 号《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康 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