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翔新材(301300)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福 建 远 翔 新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4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 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或"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 董事会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结论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