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连锁(605188) -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所有股东充分 行使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西国光商业连 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个 以上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出的董事人数相同的表 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 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实施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任期不应实施交错 任期制。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 方式和程序,保证选举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提醒股东注意,除董事会已 公告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之外,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在距股东会召开 10 日之前提交新的董事候选 -1-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