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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瀚讯(30076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