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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翔股份(603272) - 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人, 分别为刘华、王宏宇、陶荣生。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 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公司就独立董事刘华、王宏宇、陶荣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 专项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刘华、王宏宇、陶荣生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 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 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因此,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联翔智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