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环保(603797)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审 查意见 (以下无正文) 1 / 2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 次会议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的签署页) 与会委员(签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 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东联泰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提交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 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审议聘任独立董事的提名方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相关规定。经审阅李松先生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其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 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 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李松先生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 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因此,我们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