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山集团(603810)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的议事 程序,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 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 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 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 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四条 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