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莎股份(600137) - 浪莎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何元福)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浪莎股份") 独立董事,2024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浪 莎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履行 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情况。按时出席董事会各次 会议和年度股东大会并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发挥 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及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我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为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为公 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以及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至 2025 年 6 月 22 日止。2002 年 6 月 参加证监会和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联合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 取得《结业证书》,曾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时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