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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新科技(300424) - 舆情管理制度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能力,构建迅速响应及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及时、适当地处理各类舆情 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可能产生的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广 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现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设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担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公司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作为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