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新科技(30042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和《广州航新航 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长为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监事会负责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实施情况进行 监督。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当董事会秘书不 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