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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股份(00093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000936H.X.C.(000936)2025-04-28 14:53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法和程序,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会议的召集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由董事长负责召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在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其中:(二)至(三)项,提议人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要求召集人召集临时董事 会会议。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方式为:专人送出或电子通信方式发出;通知时限为:定 期会议在会议召开 10 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临时会议在会议召开 1 日前以书 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若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尽快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