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600185)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 |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 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规定了"关 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和"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相关内容, 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政策要求,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