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通葡(60036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 的合法权益,保证会议的合法性,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 条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 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 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 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 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