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生物(000504)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 年 4 月 29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4 年独立 董事佘利文、赵亚青、林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核查,2024 年 1 月 1 日至本专项意见出具之日,独立董事佘利文、赵亚 青、林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 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其他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特此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