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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地科技(00269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四月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 公司"或( 本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股东和其他 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 (《公司章 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当 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组织具体实施。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 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 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 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