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地科技(00269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零二五年四月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 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各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占 1/2 以上且其中 1 名独立董事须 为会计专业人士。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