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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地科技(002694) - 董事会议事规则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四月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工作效率及 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董事长 1 名。 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第 1 页 共 10 页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独立董事中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 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董事会应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