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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地科技(00269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四月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 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购人、资 产交易对方、破产重整投资人等相关方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及时披露并全面 履行。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