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地科技(00269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零二五年四月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 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经理等高级管 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对人员提名、任免、聘任、解聘、更 换等事项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对提 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 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