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顾地科技(00269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零二五年四月 1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负责制 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 任免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