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鸿万立(603210)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鸿万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泰鸿万立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60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510.00 万股,发行价 格为 8.6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3,186.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0,307.69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2,878.31 万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