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陈国华)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陈国华,现提名周夏飞女士、邵雷雷先生、徐进先生 为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 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浙 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浙江亚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 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