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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证股份(600446) - 金证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细则(2025年4月修订)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业绩考核和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 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经营效率,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订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在委员范围内由独立董 事担任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 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另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应代为履 行主任委员职责。 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