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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证股份(600446) - 金证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细则(2025年4月修订)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 监督,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 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 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