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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MentechMentech(SZ:002902)2025-05-05 07:46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 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 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 当提出辞职。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