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科技(603529)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爱玛科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外大街甲14号广播大厦5层、9层、10层、13层、17层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010-65219696 传真:010-88381869 二〇二五年五月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1、经本所律师审查,2025 年 4 月 14 日,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作出了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了召开 股东大会的通知,该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并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致: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杨雪律师、王佩琳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