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丰文化(002862) - 关于业绩补偿款支付进展情况的公告
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出具的 《关于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司农专字[2025]24007070048 号),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超隆光电")2024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汇总累计净利润为- 7,152.58 万元,未实现 2024 年度业绩承诺。根据协议约定,孙平珠、李灯琪、 陈家兵、潘振东、陈伟、天长市共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长市佳禾维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江阴卓盛纺织有限公司、无锡盈盛汇投资有限公司(其承接陈伟 所持超隆光电全部股权)(以上合称"保证人")应对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上市公司"或"投资人")进行业绩补偿, 业绩补偿金额为 11,536.78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