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辽能(600396)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之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五月 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 任本次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财务 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 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本独立财务顾问经过审慎核查,结合 上市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出具本意见。 1、本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供方对所提供文件 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 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3、本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投资者根据本意见作 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