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科技(603125) - 总经理工作细则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总经理一名。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 作,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协助总经理工作,由董事会根 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公司章程确定为高级管理 人员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 (二)具备知人善用、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 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机构,规范公司管理层的行为,确保管理层忠实履行职责,勤 勉高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