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科技(60312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公司财务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 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强令或强制公司为他人 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或强制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三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规定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公 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为他人(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