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科技(60312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 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其知晓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 擅自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报道、转送,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 交易价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采取必要的措 施,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不得在公司 内部非业务相关部门或个人间以任何形式传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