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空调(600202) -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应当均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 专业会计人士,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 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