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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30028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300283WENZHOU HONGFENG(300283)2025-05-09 11:32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以及《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订本规则。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定其报酬事项和 ...